博士点条件

博士点条件

申报博士点的基本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术队伍

拥有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均合理、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活跃的学术队伍。

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员较多,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学术队伍中有若干名60岁以下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并有一定数量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员。

学科、专业点的几个主要研究方向均有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治学严谨、为人正派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科学研究

有较宽的学科研究领域和较好的科研基础,有3个以上相对稳定的主要研究方向,其特色突出,优势明显。

科研工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学科发展的需要。

学术水平较高,贡献较大,在国内同一学科中居于先进行列,并在国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近5年来科研成绩显著,有较多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或取得较多的重要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

教学与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