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中社科院在职博士生招生政策调整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社科院”)一直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博士生。为进一步优化招生政策,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社科院近日对在职博士生招生政策进行了调整。本文将详细解读社科院在职博士生招生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

社科院在职博士生招生对象为我国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校等在职人员,以及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士。


  1. 招生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4)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在职博士生学习;

(5)身体健康,能适应在职学习。

二、招生方式

  1. 网上报名

考生需登录社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11月至次年1月。


  1. 资格审核

社科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科研成果等。审核合格者,将获得考试资格。


  1. 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两门专业课和一门公共课,考试时间为每年3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时间为每年4月。

(2)复试:复试合格者,将获得录取资格。

三、培养方式

  1. 在职学习

社科院在职博士生采用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不影响正常工作。


  1. 学制

在职博士生学制为3年,其中前两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后一年为论文撰写阶段。


  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括公共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公共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专业课根据考生研究方向设置,如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哲学等;选修课包括跨学科课程、外语等。


  1. 论文撰写

在职博士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论文选题需与考生研究方向一致,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四、毕业及学位授予

  1. 毕业条件

(1)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2)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论文质量达到要求;

(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考核,合格。


  1. 学位授予

在职博士生毕业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社科院授予博士学位。

五、政策调整的意义

  1. 优化招生结构,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此次招生政策调整,旨在优化招生结构,选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从而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1. 满足社会需求,培养高层次人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社科院在职博士生招生政策的调整,有利于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


  1. 促进学术交流,提升我国学术水平

社科院在职博士生招生政策的调整,有助于促进学术交流,提升我国学术水平,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总之,社科院在职博士生招生政策的调整,对于优化招生结构、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满足社会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相信在新的招生政策指导下,社科院在职博士生培养工作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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