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户口迁移
博士后户口迁移
博士后户口迁移通常涉及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进站户口迁移
办理迁移人员
档案转入中心的博士后人员,在博管会网上办公系统选择“进站户口迁否”为“是”。
档案转入
应届博士毕业生签订就业三方协议调档。
无业人员、新近留学回国人员、档案转回生源地的博士毕业生等,进站后到人事处开具调档函。
档案转入后
人事处通过博管会网上办公系统上传档案转递。
出站户口迁移
出站户口迁移
与出站同时申请,须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件。
须符合博士后人员及随迁人员在京落户相关规定。
由设站单位到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户口迁落手续。
基本条件
博士后人员全职从事研究工作,人事关系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
已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
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工作满6个月。
配偶、子女办理在京落户须与博士后人员同时申请。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出站申请,填写《博士后人员户口办理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劳动合同、落户地同意落户意见等原件。
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或设站单位的人事部门。
户口迁移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依据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而定。
博士后出站后,若选择在京落户,需确保满足所有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发布的参考资料,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公安机关或设站单位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