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户口迁移

博士后户口迁移

博士后户口迁移通常涉及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进站户口迁移

办理迁移人员

档案转入中心的博士后人员,在博管会网上办公系统选择“进站户口迁否”为“是”。

档案转入

应届博士毕业生签订就业三方协议调档。

无业人员、新近留学回国人员、档案转回生源地的博士毕业生等,进站后到人事处开具调档函。

档案转入后

人事处通过博管会网上办公系统上传档案转递。

出站户口迁移

出站户口迁移

与出站同时申请,须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件。

须符合博士后人员及随迁人员在京落户相关规定。

由设站单位到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户口迁落手续。

基本条件

博士后人员全职从事研究工作,人事关系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

已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

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工作满6个月。

配偶、子女办理在京落户须与博士后人员同时申请。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出站申请,填写《博士后人员户口办理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劳动合同、落户地同意落户意见等原件。

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或设站单位的人事部门。

户口迁移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依据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而定。

博士后出站后,若选择在京落户,需确保满足所有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发布的参考资料,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公安机关或设站单位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