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马哲在职博士研究生能否申请研究生助研津贴?

在当今社会,随着高等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在我国已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其中,社科院马哲在职博士研究生作为学术研究的重要力量,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备受认可。然而,关于社科院马哲在职博士研究生能否申请研究生助研津贴的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和研究生群体关注的焦点。本文将从政策依据、申请条件、津贴标准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一、政策依据

  1. 《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国发〔2013〕54号)规定,研究生教育经费要按照“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提高研究生教育投入水平。

  2.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通知》(教财〔2015〕5号)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加大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

  3.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教教研〔2016〕2号)指出,要加强对研究生资助工作的管理,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申请条件

  1. 社科院马哲在职博士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学期间表现优秀,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的学生;

(2)参与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

(3)有突出贡献,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学生;

(4)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的学生。


  1. 学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研究生义务;

(3)身体健康,能保证正常学习和生活。

三、津贴标准

  1. 研究生助研津贴标准由学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如下:

(1)助研津贴:每月1000-2000元;

(2)助教津贴:每月500-1000元;

(3)助管津贴:每月500-1000元。


  1.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津贴标准进行调整。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研究生助研津贴的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助研津贴的发放,需按照学校规定的周期进行,一般为每月一次。

  3. 学生在享受助研津贴期间,应按照规定使用津贴,不得挪作他用。

  4. 学生如违反相关规定,学校有权取消其享受助研津贴的资格。

总之,社科院马哲在职博士研究生具备申请研究生助研津贴的条件。然而,申请津贴的学生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投身学术研究,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贡献力量。同时,学校也要不断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激发研究生学术研究热情,助力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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