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办户口
在西藏办理户口,可以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55岁以下人员落户
携带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或退役证到意向县区辖区派出所申请落户。
填写入户申请表,由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下户手续,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和准予迁入证明。
在西藏申请地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退役军人落户
退役军人持部队服役年限视为社保和医保的缴纳年限,可在西藏各县区城镇申请落户。
拉萨市城区落户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受社保、居住年限等条件限制,可以申请在拉萨市城区和建制镇登记常住户口。
配偶、子女和父母可迁入同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