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考试科目有哪些变化?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师范在职研究生教育也日益受到广大教师的关注。为了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各大师范院校纷纷调整和完善在职研究生招生政策。其中,考试科目的变化成为广大考生关注的焦点。本文将针对师范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考试科目变化进行详细分析。

一、公共课科目变化

  1. 政治理论

在师范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政治理论科目一直作为公共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部分院校对政治理论考试科目进行了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考试范围:部分院校对政治理论考试范围进行了缩减,主要涉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内容。

(2)考试题型:部分院校将原来的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改为选择题、判断题等题型,降低了考试难度。


  1. 外国语

外国语科目作为师范在职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科目,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变化:

(1)考试语种:部分院校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指出,考生可选择英语、日语、法语等语种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部分院校对英语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听力、口语等部分,以全面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

二、专业课科目变化

  1. 专业基础课

(1)考试科目:部分院校对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进行了调整,如将“教育学原理”改为“教育基础理论”,将“心理学”改为“心理发展与教育”。

(2)考试内容:部分院校对专业基础课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如将“教育政策法规”纳入考试范围,考察考生对教育政策的了解程度。


  1. 专业综合课

(1)考试科目:部分院校对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进行了调整,如将“课程与教学论”改为“课程与教学设计”,将“教育技术”改为“信息技术与教育”。

(2)考试内容:部分院校对专业综合课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如将“教育评价”纳入考试范围,考察考生对教育评价方法的掌握程度。

三、综合评价科目变化

近年来,部分师范院校在招生简章中增加了综合评价科目,以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评价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个人陈述: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撰写一篇个人陈述,阐述自己的学术背景、研究兴趣、职业规划等。

  2. 专家推荐信:考生需提供2-3封专家推荐信,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考生的学术水平、研究能力等进行评价。

  3. 业绩成果:考生需提供自己的学术论文、著作、课题项目等业绩成果,以证明自己的学术实力。

总之,师范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考试科目变化主要体现在公共课和专业课方面。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需密切关注各大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考试科目的变化,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同时,考生还应关注综合评价科目的变化,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以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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