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西安市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医疗费:

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并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停工留薪工资:

根据住院期限和医嘱修养期限,乘以本人工资。

住院伙食补助费:

每天50元。

交通费和食宿费:

若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所需交通费和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