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师范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是什么?
福州师范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背景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福州师范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具备扎实法学理论基础、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社会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现将福州师范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在职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法学有浓厚兴趣,愿意从事法学研究或实践工作的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招生专业:法学
研究方向:
(1)民商法学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刑法学
(4)诉讼法学
(5)经济法学
(6)国际法学
四、招生人数
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每年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五、招生条件
报考者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报考者需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报考者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报考者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六、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福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可持相关材料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七、报名材料
报名表:考生可在福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报名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获奖证书等)。
八、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考试时间: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九、录取原则
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考生考试成绩、面试表现等因素,择优录取。
录取名单将在福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十、培养方式
在职研究生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期限一般为2年。
学习期间,学员需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参加论文答辩。
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周末班或集中班进行学习。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费用:如住宿费、教材费等,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十二、联系方式
- 福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电话:0591-8378xxxx
- 福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电话:0591-8378xxxx
十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需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了解招生政策及要求。
报考者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报考者需关注福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了解招生动态。
报考者需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和面试。
报考者需遵守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维护考场秩序。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福州师范大学所有。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简章将相应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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