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育要求

幼儿园保育要求

幼儿园保育工作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个人卫生与准备

上岗前准备:保育员应做好个人卫生工作,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向保健员说明;进入更衣室换工作服、鞋,上岗后不得再穿高跟鞋和拖鞋等;不披发,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和手链。

环境卫生

活动室与午睡室:保持空气新鲜,地面整洁,玻璃明亮,物品摆放整齐无尘。

盥洗室:保持空气通畅,水池、下水道、地面无积水,马桶无异味,物品清洁干净。

整体环境卫生:天天打扫,保持干净,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擦窗。

清洁与消毒

日常清洁:包括桌椅、床、玩具柜、口杯及毛巾架等,要求整洁无尘。

消毒要求:使用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配置浓度为1:200(传染病高发期为1:100),并遵守“清—消—清”的顺序进行擦拭消毒。

物品管理

幼儿用品:如茶杯、毛巾等,需一人一物,定期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饮水与饮食

幼儿饮水:保证幼儿有充足的饮水,并了解每个幼儿的饮水量。

饮食管理: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并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照顾幼儿

日常照顾:包括帮助幼儿穿脱衣服、提醒幼儿上厕所、指导幼儿正确洗手等。

午休管理:值班教师要观察幼儿午休情况,防止蹬被子等现象。

健康与安全

健康检查: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卡或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和视力、体重测量。

安全防护: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以及食品、药物的管理和幼儿接送制度。

应急处理

疾病防控:建立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制定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

其他

户外活动:保证幼儿每天有至少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高寒地区可酌情减少。

心理卫生: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保持幼儿积极的情绪状态。

以上是幼儿园保育工作的一些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幼儿园的具体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