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征收标准
广州市的征收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征收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为26万元/亩(折合390万元/公顷),其中土地补偿费为5.46万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0.54万元/亩。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详见附件1。
不同土地类型的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包括旱田、水田、菜田)的补偿标准分别为:旱田5.3万元/亩,水田9万元/亩,菜田15万元/亩。
征收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为:旱田5.8万元/亩,水田9.9万元/亩,菜田15.6万元/亩。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