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福利院领养孩子条件
南京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如下:
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收养人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孩子的疾病:
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年满三十周岁。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需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时,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收养。
此外,收养人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收养申请书
身份证明(包括出生、国籍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健康证明
无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符合收养人居住国有关现行收养法规的证明
家庭情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