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油烟不合格罚款

小餐饮油烟不合格罚款金额如下:

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议: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安装并保持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避免因违规排放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