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餐饮用餐规定
惠州餐饮用餐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测量体温与禁止入内
用餐人员进入用餐场所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C或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禁止入内。
控制用餐人数与座位安排
大堂餐桌实际用餐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平时的50%,就餐座位应隔位就坐或错位相坐,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
包房(包厢)较小的只能开一桌,两桌以上的包房(包厢)每桌用餐人数不超过5人,同桌就餐人员须间隔不少于1米。
员工食堂分批就餐
复工复产企业的职工食堂应采取分散或错峰就餐等方式,同时控制就餐人数和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禁止提供现场就餐
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禁止提供现场就餐(堂食、桌餐),可采取外卖或打包外带的方式提供餐饮服务。
员工用餐规定
员工用餐时应按先来后到的次序自觉排队,不得插队,不得围聚在队伍周边。
就餐过程中应注意保护食堂公共卫生,食品残渣不得搁置在桌上或抛弃在地上,应倒入回收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