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大学在职博士专业如何进行学术成果奖励?

中国社科院大学在职博士专业学术成果奖励政策及实施办法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在职人员选择攻读博士学位,以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中国社科院大学作为我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其在职博士专业在学术界享有较高的声誉。为了鼓励和表彰优秀学术成果,中国社科院大学制定了一系列学术成果奖励政策。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社科院大学在职博士专业学术成果奖励政策及实施办法。

一、奖励对象

中国社科院大学在职博士专业学术成果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及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具体包括:

  1. 在读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取得优秀学术成果的研究生。

  2. 已毕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两年内取得显著学术成果的研究生。

二、奖励范围

中国社科院大学在职博士专业学术成果奖励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核心期刊、重要学术会议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2. 学术著作: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学术著作。

  3. 科研项目: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科研项目。

  4. 专利成果: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5. 软件著作权:获得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

  6. 其他成果:在学术领域取得的其他具有显著影响的成果。

三、奖励标准

中国社科院大学在职博士专业学术成果奖励标准如下:

  1. 学术论文:以论文发表期刊的影响因子、论文被引用次数、论文被引用率等指标进行评价。

  2. 学术著作:以著作的学术价值、影响力、出版质量等指标进行评价。

  3. 科研项目:以项目级别、经费额度、项目完成情况等指标进行评价。

  4. 专利成果:以专利授权情况、专利技术含量等指标进行评价。

  5. 软件著作权:以软件的技术含量、市场应用前景等指标进行评价。

  6. 其他成果:根据成果的学术价值、影响力、创新性等指标进行评价。

四、奖励办法

  1. 评选程序:学术成果奖励评选工作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 评选时间:每年举办一次学术成果奖励评选活动。

  3. 奖励形式: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及相应荣誉称号。

  4. 奖励资金:学校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优秀学术成果。

  5. 成果认定:获奖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发表证明、著作出版证明、科研项目立项证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五、实施与监督

  1. 实施部门: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成果奖励的实施工作。

  2. 监督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术成果奖励工作的监督。

  3. 申诉渠道:对学术成果奖励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诉。

总之,中国社科院大学在职博士专业学术成果奖励政策旨在鼓励和表彰优秀学术成果,激发广大研究生创新活力。通过实施这一政策,有助于提高我校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推动我国学术事业的发展。

猜你喜欢:考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