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申请卫生许可证
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申办材料
经营者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申办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等。此外,还需提供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等材料。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铺面辖区的工商所办理“工商预先核准字号”的文件,然后将这些材料和填好的表格提交给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局)。
受理与审查
食药局工作人员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店面进行检查,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现场审查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审查通过后,会在4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到食药局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
许可证颁发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建议申请者在办理前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咨询,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从而提高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