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餐饮行业戴口罩标准
河南餐饮人员戴口罩的要求如下:
必须佩戴口罩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相关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如加工、制作、传菜、配送、外卖等,在工作时必须规范佩戴清洁口罩,确保口罩遮住口鼻。及时更换口罩:
口罩出现脏污、损坏或异味等情况时,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更换口罩。
免费提供口罩: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为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并保证从业人员规范佩戴。
适用范围:
该规定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机关、学校、医院、企业、托幼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以及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监督与处罚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提供者其从业人员累计三人次以上受到处罚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当场作出处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餐饮从业人员在工作时能够有效防护,防止疾病传播,同时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