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语法书写要求
日语语法书写要求如下:
横写格式
题目空三个格。
作者姓名写在第二行,从后面空一格。
正文空一格。
长音、促音、拗音各占一格。
标点符号占一格,书名号「」和括号前后各占一格。
数字中2个数字写在一格,英文字母大写的占一格,小写的两个占一格。
竖写格式
竖写和横写格式基本一样,促音、拗音写在格子的右上方。
句子结构
基础句型结构遵循“主语-谓语-宾语”的顺序,但主语常常可以省略,特别是当主语是“我”或对话双方都已明确时。
肯定句:は/が + 谓语(动词/形容词/名词+です)。
否定句:は/が + ないです(动词否定)/ ではありません(形容词/名词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