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档案盖章
测绘档案盖章是确保测绘成果合法性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以下是测绘档案盖章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使用申请表格及相关文件
将《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和《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许可协议》提交给挂靠单位,并确保这些文件上加盖了挂靠单位的公章。
获取相关证明文件
从挂靠单位获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这些文件上加盖公章。通常这些文件需要多准备一份,以便挂靠单位备份。
地方国土资源局盖章
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提交到乌鲁木齐国土资源局(碱泉街1号)6楼进行盖章。
自治区测绘局办理手续
将盖完章子的资料交到自治区测绘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9楼)办理相关手续。
测绘档案资料发图单
在购买图件和坐标后,需要将《测绘档案资料发图单》盖章,并在10日内返还给测绘局。
专用章的使用
测绘成果专用章用于证明测绘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相关规定,测绘成果文件(如设计文件、成果质量检查报告、最终成果文件等)需要注册测绘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