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开业给员工福利费
餐饮店在开业时给员工的福利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免费员工餐
内资企业提供的免费员工餐,应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外商投资企业则直接在"管理费用――福利费"中列支。
餐补
员工每月享受的伙食补助,如每人每月150元,可以随工资发放,也可以作为单独的福利费用处理。
其他福利
员工生日时发放的小纪念品(价值不超过10元)。
员工春游费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人60元)。
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12天带薪年休假)。
住房补助(店经理每月1000元/人,其他员工每月100元/人)。
通讯津贴(店经理500元/月,厨部主管、采购主管300元/月,服务部经理300元/月,办公室主任100元/月)。
其他费用
员工就近联系定点理发馆的理发券(面值6元)。
伤病慰问、年节慰问、丧失慰问、婚嫁祝贺、离职欢送等(一般可赠送20元左右的纪念品)。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