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测绘水深精度等级
海洋测绘水深精度要求如下:
特等水深测量
定位误差要求小于1米。
水深和潮汐测量精度均要求达到5厘米。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17501-1998
深度测量中,当测图比例尺为1:500时,定位中误差为图上±2.0毫米。
当比例尺小于等于1:1000且大于等于1:5000时,定位误差为图上±1.0毫米。
当比例尺小于等于1:10000且大于等于1:50000时,定位误差为图上±0.5毫米。
对非比例尺的海上定位测量,应视工程的设计要求确定定位精度。
海道测量规范GB 12327-1998
水深测量中,定位点的点位中误差:
大于1:5000比例尺测图时应不大于图上1.5毫米。
小于(含)1:5000大于(含)1:100000比例尺测图时应不大于图上1.0毫米。
小于1:100000比例尺测图时应不大于实地100米。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 131-2012)
水深测量中,定位点的点位中误差:
大于1:5000比例尺测图时应不大于图上1.5毫米。
小于或等于1:5000比例尺测图时应不大于图上1.0毫米。
使用特定设备时的精度要求
对Trimble SPS 351和Trimble SPS461信标机(接收沿岸差分信号),不同日期进行24小时的连续观测,以1秒的时间间隔自动采集定位数据,对采集的定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下:
SPS351 88909组数据,全部有差分信号。
测深仪作业规范
工作电压与额定电压之差,直流电源不应超过10%,交流电源不应超过5%。
实际转速与规定转速之差不应超出±1%,超出时应加修正。
电压与转速调整后,应在深、浅水处作停泊与航行检查,当有误差时,应绘制误差曲线图予以修正。
测深仪换能器可安装在距船头1/3-1/2船长处,入水深度以0.3-0.8米为宜。入水深度应精确量至1厘米。
定位中心应与测深仪换能器中心设置在一条垂线上,其偏差不得超过定位精度的1/20,否则应进行偏心改正。
每次测量前后,均应在测区平静水域进行测深比对,并求取测深仪的总改正数。比对可选用其他测深工具进行。对既有模拟记录又有数字记录的测深仪进行检查时,应使数字记录与模拟记录一致,二者不一致时以模拟记录为准。
测深过程应实测水温及水中含盐度,并进行深度改正。
测量过程中船体前后左右摇摆幅度不宜过大。当风浪引起测深仪记录纸上的回声线波形起伏值,在内陆水域大于0.5米。
这些要求综合了不同规范和测量设备的具体情况,适用于不同的海洋测绘场景和精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