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图测绘标准
测绘地形图应遵循以下规范标准:
基本要求
测绘工作应按国家规范与图式执行。
测绘完成后,作业员需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微貌显示要逼真。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依次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
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以下规定:
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
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数据处理
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限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重点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测量限制点测绘:测量限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将测区范围内的全部图根点,按图式规定的符号,精确展绘到地形图上。
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
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²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
一般规定
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选用。
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平坦地:α<3>
丘陵地:3°≤α<10>
山地:10°≤α<25>
高山地:α≥25°。
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图根限制测量
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限制点的点位中误差,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图根平面限制点的布设,可采纳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限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当测区较小时,图根三角、图根导线可作为首级限制。
地形原图制作
地形原图制作时,应使用聚酯薄膜,分幅可采纳矩形或正方形,图幅编号宜采纳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小测区可采纳依次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图廓格网线绘制和限制点的展点误差
图廓格网线的绘制和限制点的展点误差应符合规定,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检查与验收
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比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这些规范标准确保了地形图测绘的精度和可靠性,适用于不同比例尺和地形的测绘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执行,以确保地形图的质量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