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院建筑设计标准
培训学院的建筑设计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消防要求
培训机构场所的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所在建筑不应与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装卸场所相邻布置。
不应设在地下或半地下、临时搭建的房屋、工业厂房、仓储建筑内。
面向儿童(14周岁以下)的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建筑耐火等级要求设在建筑的首层至三层,并采取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火分隔措施,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场所安全出口的数量(至少2个)、疏散宽度和疏散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房间应设两个疏散门;出口门应为向外开启的平开门;不得在疏散门处安装铁栅栏和卷帘门。
建筑布局
培训机构应合理规划空间布局,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