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预测绘规定
房产测绘预测绘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预测绘的资质要求
预测绘应由具备房屋测绘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依据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人防资料及预售部门批准的预售资料等,按照国家测绘规范计算每幢楼、每套房的相应面积。
预测绘的内容
预售方案应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预测绘的应用
商品房预售前,应对在建房屋进行预测绘,并将预测绘结果作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必备资料。
在商品房销售时,测绘成果要向社会公示。
预售方案的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商品住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等。
房产测绘的管理和监督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房产测绘的委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