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低端红酒招商条件
西宁中低端红酒的招商条件如下:
认同公司的品牌、产品和经营模式及经营理念 。具备一定的社会资源和经济实力
。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酒类经销资格。
具备区域内配送服务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为消费者提供尽可能最好的服务。
自愿接受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热爱红酒事业,致力于推广红酒文化。
首批打款订货金额不低于1万元。
代理条件
县级代理:年销售10万元,首批打款订货数量3万元。
市级代理:年销售30万元,首批打款订货数量6万元。
省会城市代理:年销售100万元,首批打款订货数量20万元。
一线城市代理(直辖市):年销售200万元,首批打款订货数量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