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低端红酒招商条件

西宁中低端红酒的招商条件如下:

认同公司的品牌、产品和经营模式及经营理念

具备一定的社会资源和经济实力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酒类经销资格

具备区域内配送服务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为消费者提供尽可能最好的服务

自愿接受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热爱红酒事业,致力于推广红酒文化

首批打款订货金额不低于1万元

代理条件

县级代理:年销售10万元,首批打款订货数量3万元。

市级代理:年销售30万元,首批打款订货数量6万元。

省会城市代理:年销售100万元,首批打款订货数量20万元。

一线城市代理(直辖市):年销售200万元,首批打款订货数量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