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场所厨房排烟规范
餐饮场所厨房排烟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在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油烟无组织排放控制
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避免对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排气筒出口要求
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的平直管段,且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油烟排放浓度标准
油烟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mg/m³,相应净化系统的净化效率要求如下:
大型系统:不得低于85%
中型系统:不得低于75%
小型系统:不得低于60%
排烟管道要求
厨房排烟管道的水平段不宜太长,通常水平最远距离不应超过15m,并且要有2%以上的坡度,末端设活接头以便清理油垢。
排烟管道的排风速度不得低于10m/s,主排烟管道内风速不能超过15m/s,以防油附着于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