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室裸顶照明设计要求

培训室裸顶照明设计要求如下:

安装人工照明:

凡是教室均应安装人工照明。

课桌面照度:

教室课桌表面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勒克斯,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黑板照明:

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微尺度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勒克斯,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光源色温与显色指数:

学校教室照明应采用色温在2700K到7000K范围的光源,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

灯具规格:

教室宜采用小于26毫米的细管灯。

镇流器选择:

教室照明荧光灯宜采用节能电感镇流器或电子镇流器。

减少眩光:

学校教室照明不宜采用裸灯,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能低于1.7米,目的是为了减少因照明引起的直接眩光。

统一眩光值:

学校教室照明的统一眩光值不宜小于19。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培训室有足够的照明,不仅满足视觉需求,还能减少眩光,提高教学效果和舒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