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室裸顶照明设计要求
培训室裸顶照明设计要求如下:
安装人工照明:
凡是教室均应安装人工照明。
课桌面照度:
教室课桌表面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勒克斯,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黑板照明:
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微尺度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勒克斯,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光源色温与显色指数:
学校教室照明应采用色温在2700K到7000K范围的光源,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
灯具规格:
教室宜采用小于26毫米的细管灯。
镇流器选择:
教室照明荧光灯宜采用节能电感镇流器或电子镇流器。
减少眩光:
学校教室照明不宜采用裸灯,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能低于1.7米,目的是为了减少因照明引起的直接眩光。
统一眩光值:
学校教室照明的统一眩光值不宜小于19。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培训室有足够的照明,不仅满足视觉需求,还能减少眩光,提高教学效果和舒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