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基础测绘的目标

开展基础测绘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构建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

建设覆盖全国、陆海统一的新一代高精度、三维、动态、多功能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形成相应的社会化服务能力。

完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

实现国家、省和地级市三级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全面完成,建成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覆盖全国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实现对不同尺度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动态获取更新与定期发布。

开展地理国情监测

通过开展地理国情普查和典型、重要地理国情监测,逐步实现地理国情监测业务化、规范化、常态化。

提升测绘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建设

加快测绘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建设,提升基础测绘的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

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初步建成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实现现代空间基准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全域覆盖与交换共享,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级投入管理机制,完善测绘基准体系,丰富地理信息资源,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形成现代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新局面。

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以满足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需求为导向,以基础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数据资源多样化、数据治理智能化、社会服务精细化为目标,初步建立适应我市高质量发展新常态的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和相应体制机制。

构建协同一体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优化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协同一体、资源丰富、服务智能、安全可控的新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