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餐饮追溯措施规定

安徽省的餐饮追溯措施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安徽省食药监局印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旨在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

进货信息追溯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完善索证索票、台账登记、进货查验记录。特别是大米、面粉、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等大宗原料与预包装食品、调味料应100%可溯源。

贮存信息追溯

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规定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如实记录贮存的相关信息。异地贮存采购的产品及食品、食用农产品时,应当建立食品贮存记录管理制度,记录贮存的相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需冷藏、冷冻或其他特殊条件贮存的,还应当记录贮存过程的相关信息。

信息记录完整性

食品信息记录必须完整,包括进货信息、贮存信息、运输信息、销售信息和其他应当记录的基本信息。

试点和推广

安徽省今年将在部分市选择高校食堂作为试点单位,指导各市食药监局推动其建立完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网络销售食品管理

网络销售食品需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公示,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或将纳入登记、备案管理。

食品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