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
陕西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普通门诊医药费用
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
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
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金额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
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000元。
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
参合者因治疗特殊疾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全年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按45%予以补偿,启东市级医院按35%予以补偿,转诊到市外定点医院按30%予以补偿,非转诊到市外医院按15%予以补偿。
住院医药费用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