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引用符号
逗号「、」
引号「「」」或「『』」
在日语中,引用符号的使用规则如下:
句点「。」 :用于句末,表示一个完整的句子结束。在会话文中,如果句子在引号内,最后的句号通常不标。
逗号「、」
竖写时写作「、」(読点)。
横写时多写作「,」(コンマ),但也有人写作「、」。
用于连接两个相关的句子,或者在用连用形中顿法连接两个句子时,连用形中顿的后边要标逗号。
引号「「」」或「『』」
用于表示引用的部分或要求特别注意的词语。
单引号「「」」用于直接引语。
双引号「『』」用于书籍、文章标题等。
如果引用的话后面有格助词「と」,其引用部分有时不加引号。
以上是日语中常见的引用符号及其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