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引用符号

逗号「、」

引号「「」」或「『』」

在日语中,引用符号的使用规则如下:

句点「。」 :用于句末,表示一个完整的句子结束。在会话文中,如果句子在引号内,最后的句号通常不标。

逗号「、」

竖写时写作「、」(読点)。

横写时多写作「,」(コンマ),但也有人写作「、」。

用于连接两个相关的句子,或者在用连用形中顿法连接两个句子时,连用形中顿的后边要标逗号。

引号「「」」或「『』」

用于表示引用的部分或要求特别注意的词语。

单引号「「」」用于直接引语。

双引号「『』」用于书籍、文章标题等。

如果引用的话后面有格助词「と」,其引用部分有时不加引号。

以上是日语中常见的引用符号及其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