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培训机构的前提

设计培训机构的前提条件包括:

获得教育局颁发的许可证

前往培训机构所在地教育局索取并填写申请表。

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文件。

经过教育局审核批准后,颁发许可证。

完成工商登记

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并进行法人登记。

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相关文件。

税务登记

到税务部门进行登记造册。

注册资金

支付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金,并且该资金需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评估。

人员资质

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教师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