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职称评审推荐

测绘职称评审推荐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推荐对象和条件

推荐对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各县市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具备从事地勘工程类、土地工程类、测绘工程类、规划工程类及相关产业的各类高层次、高级职称专业人才。

推荐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身体健康,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熟练计算机操作,适应网上评审工作要求。

一般要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满1年以上。

推荐渠道和材料

推荐渠道

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单位)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