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山东物业装修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装修时间规定

装修施工一般应安排在工作日的特定时间段内,例如12:00到14:00和19:00到次日7:00,避免影响邻里正常休息。

在中考、高考期间,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装修前登记与材料提交

装饰装修人开工前需向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复印件或能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同时提供拟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等信息。

对于未提供相关资料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有权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装修规范

施工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经验,施工期间应佩戴工作证件,保持整洁的工作服装。

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材料,并在施工前向物业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搭建防护网、设置警示线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装修申报与审批

业主或租户需向物业管理处提交装修申请书及相关装修计划和图纸,物业工作人员会要求和指导业主逐项填写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