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才引进的条件

西安人才引进的条件如下:

用人单位条件

-西安市用人单位必须是符合西安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方向、服务全市重点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用人单位须在西安市登记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人才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申报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者,申报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申报地方级领军人才(一类)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申报地方级领军人才(二类)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贡献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人才,经评审确认,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全职引进或本地培养人才

-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西安市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

创业人才

-在西安市创业的,须拥有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申报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所创办企业实到现金出资分别不低于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人才本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股权超过30%的股东(或国内外顶尖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15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9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30万元),不允许代持股。

柔性引进人才